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邢衡衡水分公司2021年桥涵日常养护工程询比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邢衡衡水分公司2021年桥涵日常养护工程询比采购。
1.2 采购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邢衡衡水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儒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邢衡衡水分公司管养路段包括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两部分,全长72.216公里。一期工程为枣园至柳林庄枢纽互通段,全长18.684公里;二期工程包括枣园互通至衡水北互通段全长53.532 公里。全线桥梁构造物按单幅统计共计242座,其中特大桥8座,大桥64座,中桥81座,小桥89座。
根据《邢衡高速公路衡水段2021年桥涵日常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此项目共需实施构造物超限裂缝注浆52.36m;构造物裂缝封闭480.38m;桥梁构件混凝土修理704.25㎡;铰缝勾缝768m。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2 计划工期:具体工期以合同为准。
2.3 建设地点:邢衡高速公路沿线。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安全目标: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类”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证书(外省市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8年4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成功完成1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
(4)信誉要求:供应商过去1年(2020年4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工程合同被解除。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4日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和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购买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 27 日9时30分,地点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邢衡衡水分公司3楼315会议室(河北省衡水市北环西路1689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邢衡衡水分公司网站上发布。
8.其他
采 购 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邢衡衡水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衡水市北环西路1689号
联 系 人:贺钰惠
电 话:0318-6980229
传 真:0318-6980229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儒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
联 系 人:刘喜刚
电 话:0311-88660139
传 真:0311-88660139
2021年4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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