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公路条例》主题宣传月活动,冀州西收费站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河北省公路条例》,并应用到实际工作当中去。
通过学习《条例》第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条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收费工作内容。
一是严格落实货车入口称重检测,对违法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及时劝返,严禁驶入高速公路,对于不听劝阻的及时通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二是对于称重检测过程中,严禁货车以超低速行驶、急刹车、首尾紧随等方式干扰检测,对于冲泵、跳泵等车辆要求重新过泵,对屡次不按规定过泵车辆予以劝返。
三是对于大件运输车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进行严格查验,确保车、证、货一致。对于不一致的车辆禁止驶入高速公路。
《河北省公路条例》填补了我省交通运输法规体系的结构性空白,通过加强对《条例》的学习交流,进一步提高收费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对于推动公路事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起到巨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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