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凌晨4时,一辆车牌号为辽PBXXX的货车驶入衡水西收费站,当班收费员发现该车为六型货车,但是刷卡后系统显示车辆入出口车型不一致,上道信息显示"为三型货车,应交通行费854.21元"。
收费员再次核实车辆轴数和行驶证后,确定该车确为六型货车。收费员确认后录入车辆的实际车型,系统显示应缴纳通行1245.24元。司机见状不理解:“刚才显示屏上显示钱比这个少,怎么这会儿又多了?”收费员耐心对司机进行解释,“ 您办理的ETC标签和车辆实际轴数不符,这次帮您人工更正信息,但标签错误会影响您车辆的正常通行”。同时告知司机如果因为大车小标导致车辆少交通行费,不仅需要事后补缴,还会被列入偷逃漏费黑名单。并提醒司机尽快去服务网点修改ETC标签信息。在收费人员的耐心解释下,最终司机表示理解,并表示将尽快去网点办理变更,全额缴纳了通行费1245.24元。本次追缴通行费391.03元,其中省内追缴通行费260.8元。
衡水西收费站一直坚持“应征不免,应免不征”的收费原则,大力开展逃漏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种偷逃漏费行为,在今后的收费工作当中,将总结逃漏费治理经验,不断提升逃漏费治理工作效率,不断为收费事业做贡献。(杨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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