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17时左右,一辆车牌号为津A的黄牌客车驶入冀州南收费站105车道。司机递卡时,特意叮嘱:“我这车19座的,是二型车。”
此时收费员心生疑虑,未在车身发现明显标注核载人数后,凭收费经验判定该车不止19座,正常操作输入三型客车后,系统显示车型不符,该车按照入口车型为二型客车,应缴纳通行费165元。收费员随即跟司机说对:“请您出示行车本。”司机见状,忙说:“不用拿行车本,你就当我这是二型车让我走吧。”收费员依旧让司机出示行车本,司机恼羞成怒:“你有什么权利查我行车本,人家发的二类你就按二类收就行了,怎么这么多事。”
收费员看到司机情绪激动,安抚司机心情的同时,耐心的为司机解释了偷逃漏费的相关政策及其后果,并详细告知司机因车型不符导致少交通行费产生的各种影响。随后司机递出行车本,收费员查看后发现该车实际核载人数为23人,正常操作后,显示应缴纳通行费288元。司机全额缴纳通行费后,驶离高速。此次成功追缴通行费123元。
冀州南收费站将继续落实各项收费政策,坚持应收尽收,治逃不断,保证通行费“颗粒归仓”。(王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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