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凌晨3时,一辆车牌为鲁A****0的货车车头驶入冀州西收费站103车道,收费员输入三型货车刷卡后发现系统提示车型不符,入口为六型货车,这立刻引起收费员警觉并第一时间通知当班班长前来查看。
收费班长多次询问有没有挂车,司机一口咬定只是车头上道无挂车,随即收费班长会同站稽核员对该车路径进行详细查询,通过省级稽核业务平台路段门架比对,发现该车在经过衡水湖西服务区之前均有挂车,并将详细行驶轨迹与数据出示给司机,耐心向司机解释,涉嫌甩挂、利用车型不符偷逃漏费,是一种违法行为。在确凿的证据和工作人员耐心的解释下,司机承认自己经停衡水湖西服务区,欲通过甩挂达到三型货车下道少交通行费的目的,并同意足额缴纳通行费。最终收费员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按六型货车收取通行费1602.61元,对比三型货车追缴了503.33元。
冀州西收费站始终秉承“应免不征,应征不漏”的收费政策,做到人人都是稽核员,齐心协力共同治逃,维护良好的收费秩序,确保颗粒归仓。(王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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