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14时,一辆拖载皮卡车的救援车驶入冀州南收费站。当班收费员凭工作经验,敏锐地察觉到该救援车所载被拖车可能为正常领卡上道车辆,于是收费员询问被拖车司机入口是否领取了通行卡。
司机称上高速时车辆就在救援车上,没有领卡。收费员立即通知收费班长,经收费班长和稽核员核实该车有入口信息,并利用稽核系统核实车辆行驶路径。经查询发现该车有正常上道信息,无出口缴费记录,应是高速路上出现故障救援车辆。最终司机在证据面前承认逃费事实,拿出了被拖车辆的CPC卡,缴纳21元通行费后驶离收费站。
冀州南收费站全体职工始终坚持“应征不免,应免不征”的原则,立足本职以严瑾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细致、准确地做好收费工作,坚决防止通行费的流失,保障了通行费的足额征收。(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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