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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邢衡衡水分公司2025年度公众责任险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12-18 14:53   作者:贺钰惠

招标编号:XHHS-FW-20241127

招标内容: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邢衡衡水分公司2025年度公众责任险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投标报价:186000元。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

服务期限:1年,保险期限为2025年1月1日0时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

企业业绩:

1.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大广分公司运营期2023年公众责任保险项目;

2.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青银分公司2024年运营期公众责任险项目;

3.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青银分公司2023年运营期公众责任险项目;

4.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邢衡衡水分公司2022年度公众责任险项目;

5.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邢衡衡水分公司2024年度公众责任险项目;

6.故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故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故城县城市管理局);

7.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阜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中心支公司,投标报价:185000元。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

服务期限:1年,保险期限为2025年1月1日0时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

企业业绩:

1.武安市东太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公众责任险项目。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投标报价:188000.00元。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

服务期限:1年,保险期限为2025年1月1日0时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

企业业绩:

1.河北华贸吉佳贸易有限公司 2023 年公众责任保险项目。

所有投标单位: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

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投标文件未附营业执照和保险许可证,不满足评标办法资格评审标准条款(1),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异议的,异议材料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

评标时间: 2024年12月17日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8日

公示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

 

招 标 人: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邢衡衡水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张德祥

联 系 人:张光磊、张宁

电    话:13933000377、13229867006

邮    编:050000

地    址: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36号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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